北京理工大學的前身是1940年誕生于延安的自然科學院,是中國共產黨...
各學院、書院: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本科教學工程”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號)、《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實施北京市大學生科學研究與創業行動計劃的通知》(京教高〔2008〕6號)及《教育部關于印發<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管理辦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號)中的有關精神,我校即日起啟動2023年校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報工作。對于立項且結題的項目,學校將予以每項目3000元的支持經費。現將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全校在讀全日制本科一、二、三年級學生。
二、申報時間
選題庫建立:2023年12月4日10:00前;
師生雙選:2023年12月4日10:00-12月18日;
學生立項/指導教師審核:2023年12月4日10:00-12月25日23:55;
學院審核:2023年12月26日9:00-12月27日17:00。
三、申報程序
(一)選題階段
1.選題題庫建立
各專業學院向指導教師征集“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立項題目,完成附件1 A-J 列的填寫,于2023年12月4日10:00前將題庫提供至對應書院,同時郵件發送或抄送至:[email protected]。
各書院于2023年12月4日前完成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申報動員工作,獲得題庫后將其釋放給學生并組織題目預選。
2.師生雙選
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8日,由書院和專業學院共同組織師生雙選,為學生和指導教師建立聯系。每個選題只可由一個團隊完成,每個團隊人數不能超過5人。各單位根據雙選情況及時提醒學生及相關指導教師完成立項工作。
對于自選題項目,書院要做好題目匯總、指導教師的協調確認等工作。雙選結束后,請各書院補充附件1 K-Q列,完成后反饋給學院并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二)立項階段
1.學生立項
2023年12月4日10:00-12月25日23:55,已經完成雙選的項目團隊的第一主持人參考《【2023校創】大創系統操作手冊-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之下完善立項信息并提交。目前系統上學院的專業數據較為詳全,請各項目在立項確定所屬學院時選擇指導教師或者項目負責人所屬的專業學院。
各團隊須在立項信息提交之后聯系指導教師進行審核,被指導教師退回的項目也在此時間段內完成修改和指導教師復審。
2.指導教師審核
2023年12月4日10:00-12月25日23:55,各項目團隊在提交立項信息之后于工作時間聯系指導教師完成立項信息審核,指導教師操作指南詳見《【2023校創】大創系統操作手冊-教師》。
3.學院管理員審核
2023年12月26日9:00-12月27日17:00,請各專業學院管理員審核立項信息。
4.立項信息公布:2024年1月上旬。
時間 |
學院 |
書院 |
指導教師 |
項目負責學生 |
11月21日-12月4日 |
向學院教師征集選題,填寫附件1 A-J列,完成后提供給書院并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
“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申報動員 |
向學院提供“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選題 |
|
12月4日-12月18日 |
組織師生雙選 |
組織師生雙選,填寫附件1 J-Q列,完成后反饋給學院并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
①參與師生雙選 ②指導學生完成立項報告撰寫 ③立項信息審核 |
①參與師生雙選 ②完成立項報告撰寫 ③聯系指導教師進行審核 |
12月19日-12月25日 |
|
|
||
12月26日-12月27日 |
立項信息審核 |
|
|
|
四、過程管理
自2022年起,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實施新的結項管理評分機制,總分為100分,及格分為70分,綜合“項目內容管理”和“項目過程管理”兩項指標進行考核。綜合評分及格的項目方可參與答辯競爭“優秀大創項目”。
(一)項目內容管理
“項目內容管理”總分為80分。校級專家在結題階段根據項目完成情況及項目研究成果對大創項目進行評分。
(二)項目過程管理
“項目過程管理”總分為20分。項目團隊可在項目執行期間參與經學生創新創業實踐中心認證的校級或院級創新創業活動獲取相應分數,如學生創新創業實踐中心組織的“北理青創說”、北理工學生科協組織的“大創宣講會”等。每次活動計10分,最高可獲得20分。相關創新創業活動均會在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管理系統進行發布,請各項目團隊密切關注,積極參與。
五、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積分獲取政策
學校從2016級本科生開始,將創新創業、社會實踐、藝術實踐積分(以下簡稱“實踐積分”)納入培養方案并制定《北京理工大學“創新創業、社會實踐、藝術實踐”積分管理辦法(試行)》(詳見:《北京理工大學學生手冊》)。參加并完成結題的國家級、北京市級、校級大學生創新訓練項目以及獲得立項的創業訓練、創業實踐項目的學生,根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積分評定標準表》,可獲得相應的實踐積分,該積分作用如下:
1.經認定的實踐積分經申請沖抵“實踐訓練通識課”中科技實踐模塊的學分;
2.經認定的實踐積分,可根據學院制定的規則沖抵專業選修課學分或學院認定的其他學分(被沖抵的課程成績認定方法,由學生所在學院制定);
3.積分累積超過6分且未將該積分用于沖抵其他課程學分者,學校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4.在專業領域取得6個以上實踐積分且未將該積分用于沖抵其他課程學分者,同等條件下將優先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六、注意事項
2023年立項校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預計結項時間為2024年10月,報銷工作將和結項工作一同開展,相關事宜另行通知。請各項目團隊注意發票開具時間務必在2024年,并留存好支付記錄。
學生創新創業實踐中心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