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科技基礎資源調查專項2021年度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學院及教師:
近日,科技部下發(fā)《科技部關于發(fā)布科技基礎資源調查專項2021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詳見: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430/4269.html),發(fā)布了科技基礎資源調查專項2021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科研院牽頭組織項目申報工作,現(xiàn)將相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1.申請人要求
項目(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不超過60周歲(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項目(課題)負責人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開拓創(chuàng)新意識,具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能將主要時間和精力用于本項目的研究和管理。
2.限項政策的共性要求
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課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科技基礎資源調查專項、科技創(chuàng)新2030—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本專項項目(課題);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科技基礎資源調查專項、科技創(chuàng)新2030—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含課題負責人)也不得參與申報項目(課題)。
項目(課題)負責人、項目骨干的申報項目(課題)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科技基礎資源調查專項、科技創(chuàng)新2030—重大項目在研項目(課題)總數不得超過2個;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科技基礎資源調查專項、科技創(chuàng)新2030—重大項目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因申報本專項項目(課題)而退出目前承擔的項目(含任務或課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fā)計劃、科技基礎資源調查專項、科技創(chuàng)新2030—重大項目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和項目骨干退出項目研發(fā)團隊后,在原項目執(zhí)行期內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本專項項目。
計劃任務書執(zhí)行期(包括延期后的執(zhí)行期)到2021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不在限項范圍內。
3.項目編報要求
(1)請各有關學院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各專項詳細要求組織申報工作。專項具體指南內容參見附件1,請老師認真查閱相關材料。
(2)為整合校內資源,請擬牽頭申報項目的老師填寫《科技基礎資源調查專項2021年度擬牽頭申報項目清單》(附件2)。對于同一技術方向,按要求校內將組織形成團隊申報。
二、時間安排
1.請擬牽頭申報的老師填寫《科技基礎資源調查專項2021年度擬牽頭申報項目清單》后報送學院,由學院匯總后于2021年5月8日17:00前上報至基礎科學研究院(逸夫樓203室)。
2.申報單位網上填報申報書的受理時間:2021年5月10日8:00至2021年6月21日17:00。各申請人請于2021年6月19日17:00前完成申報書的網上填報。本次申報試行無紙化申請,以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tǒng)公共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填報的申報書將作為后續(xù)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確因疫情影響暫時無法提供的,需出具說明材料掃描件,科研院將根據上級單位要求組織后續(xù)材料補交工作。
三、項目申報平臺
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tǒng)公共服務平臺 http://service.most.gov.cn/
如項目申報人未在該平臺注冊,請及時聯(lián)系基礎科學研究院進行賬號注冊。
四、聯(lián)系人
王朋輝 68918668、68918655
附件:
科學技術研究院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