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提名2021年度北京市科學技術獎的通知
各學院、教師:
根據《關于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的精神,按照《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和要求,2021年度北京市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正式啟動。現將2021年度提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北京市通知見http://kw.beijing.gov.cn/art/2022/4/12/art_736_627996.html):
一、獎勵工作重點
為深入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北京市加快打造世界主要科學中心和創新高地,2021年度北京市科學技術獎重點獎勵為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作出貢獻的科技工作者和科技成果。人物獎聚焦在科學研究中取得重大發現、在關鍵核心技術研發中取得重大突破、促進國際科學技術交流與合作的科技人才;自然科學獎聚焦重大科學發現成果;技術發明獎聚焦引領性原創技術突破、支撐北京市重點領域發展的成果;科學技術進步獎聚焦關鍵技術創新及應用推廣、支撐北京市重點領域發展的成果。
二、提名要求
(一)提名資格
1.突出貢獻中關村獎、杰出青年中關村獎由下列個人和組織提名: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突出貢獻中關村獎獲獎者;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區人民政府;民政部登記的科技類的全國性學會、行業協會(研究會)(可通過以下網址查詢:http://www.chinanpo.gov.cn/search/orgindex.html,下同);市科學技術協會。
2.國際合作中關村獎由下列組織提名: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區人民政府;民政部登記的科技類的全國性學會、行業協會(研究會);市科學技術協會;在京高校院所。
3.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由下列組織提名: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區人民政府,以及具有提名資格的其他組織。
(二)提名規則
1.提名者應在本學科、本領域、本行業范圍內進行提名。
2.突出貢獻中關村獎:個人每年度可獨立提名1人,組織每年度每個領域可提名1人。
3.杰出青年中關村獎:個人每年度可2人聯合提名1人,組織每年度每個領域可提名1人。
4.國際合作中關村獎:組織每年度每個領域可提名1人。
5.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原則上每年度提名數量不限。提名一等獎(含特等獎)時還需提供1家民政部登記的本領域科技類全國性學會、行業協會(研究會)的推薦意見,或者3位院士的推薦意見。
6. 突出貢獻中關村獎提名從本年度開始,通過受理公示后,提名有效期最長可為5年。其它5個獎項的提名有效期僅提名當年度有效。
(三)被提名人(項目)的基本條件
被提名人(項目)必須符合《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要求,滿足以下條件:
1.被提名人和被提名項目候選人應遵紀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科研誠信和科學精神。
2.杰出青年中關村獎的被提名人出生日期應在1980年1月1日以后。
3.已獲得或當年度被提名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的個人,不得作為突出貢獻中關村獎、杰出青年中關村獎、國際合作中關村獎的候選人。
4.已獲得突出貢獻中關村獎、杰出青年中關村獎、國際合作中關村獎的個人,不得再次作為同一獎項的候選人。
5.同一人每年度只能作為突出貢獻中關村獎、杰出青年中關村獎、國際合作中關村獎中一個獎項的候選人。
6.被提名項目要求整體應用1年以上(自然科學獎提交的代表性論文著作公開發表(出版)1年以上、科學技術進步獎科學技術普及類的科普作品普及1年以上),時間節點為2021年3月31日;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審批或者許可的項目,應在2021年3月31日前獲得主管行政機關的批準。被提名項目近三年經濟效益的年份為2019年至2021年。
7.提名項目所含科學技術內容(包括發現點、發明點、創新點及其支撐材料)應未在國家科學技術獎、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中使用過,也不能在同年度提名國家科學技術獎、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項目中重復使用。
8.2019、2020年度連續兩年提名但未獲獎的項目,本年度不能以相關技術內容提名。
9.同一人每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提名項目的候選人。2019年、2020年度北京市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的前三完成人,本年度不能作為提名項目的前三候選人。
10.為加強表彰在科技抗疫中作出重要貢獻的科技成果,本年度在科學技術進步獎提名和初審中增設“抗疫成果組”,重點獎勵在疫情防控中經過應用驗證,發揮重要作用的疫苗、新藥、試劑開發等科技成果。針對“抗疫成果組”的科技成果,放寬“成果應用一年以上”和“獲獎項目的前三完成人,再次作為提名項目的前三候選人須間隔兩年以上”兩方面限制。
11. 提名“抗疫成果組”的候選項目需提供情況說明作為必備附件,寫明成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應用情況及效果并加蓋第一候選單位公章,同時在其他附件中提供必要的支撐材料。
三、申報流程
(一)4月15日之前,擬申報項目組將項目名稱、提名獎種、負責人等相關信息報所在學院,由學院匯總后填報“項目匯總表”(附件2),電子版交科研院。
(二)擬提名項目需在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辦理成果登記后獲得登記號。辦理辦法見:http://kw.beijing.gov.cn/col/col9216/index.html“成果登記”欄目。
(三)4月15日,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提名系統開通,項目組需注冊并登錄系統(https://sta.kw.beijing.gov.cn/jltm/),在系統中填報提名材料。
(四)4月26日前,項目組按照《2021年度北京市科學技術提名工作手冊》(附件1)準備提名材料并向科研院提交申報材料初稿。科研院將組織校內預評審,提供修改建議,進一步完善申報材料。
(五)5月4日前,項目組需在提名系統中完成項目首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5月15日前,項目組可以對材料進行多輪修改,提名系統于5月15日17時30分關閉。
5月4日前,各學院匯總申報項目的公示內容電子版發至郵箱[email protected],公示內容包括項目名稱、提名意見、主要支撐材料目錄、候選人及排序、候選單位及排序等相關信息。所有候選單位及候選人所在單位需于5月24日前完成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自然日。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處理后再次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方可提名。
(六)5月24日前,項目組從提名系統導出帶有水印提名材料,簽字蓋章后掃描上傳。要求:①含主件和附件;②PDF格式,限40M。對評審專家有回避要求且符合“北京市科學技術獎評審專家回避申請要求”的,應在提名階段提交《回避專家申請表》PDF掃描件申請專家回避(附件3)。
初審通過的項目需報送紙質版書面提名材料。紙質版書面提名材料要求:①內容為提名書2套(原件,含主件和附件);②與提名系統上傳的PDF格式書面版提名書完全一致;③一律采用A4紙,單雙面使用均可,附件不超過40頁;④主件及附件合訂成冊(不需另加封面,用彩頁隔開),裝入紙質檔案袋,并在檔案袋封面加貼“裝袋標識”(附件4)。
(聯系人:魏方懿;聯系方式:68912113,逸夫樓102)
附件:
1.2021年度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
2.項目匯總表
3.回避專家申請表
4.裝袋標識
5.各獎種各專業組聯系方式
附件下載:https://kjc.bit.edu.cn/tzgg/617e16c762f04e67b3bdeb58310f3e99.htm(校內訪問)
科學技術研究院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