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通報(2014年1月21日)
來源: 發布日期:2014-01-21
近日,我校連續發生兩起學生將貴重物品遺忘在自習室,后被他人拿走的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1、1月17日,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學生張某(女)報案稱,1月16日下午2點至4點在信息教學樓1002教室考完試后將筆記本電腦(蘋果電腦,MacBook Air,13寸,銀白色,價值10000余元)及一個硬盤,遺忘在教室里,再返回教室時發現物品已不見。
2、1月20日7時許,管理與經濟學院學生程某(女)報案稱,1月19日19時許在圖書館上自習,22:50從圖書館離開,23點左右發現手機(iphone4s,白色,價值4500元)落在圖書館,再回去找,發現不見了。
根據以上兩名同學的報案情況,保衛處迅速開展工作,調取了事發地點的監控錄像,獲取了清晰的視頻證據,很快鎖定了兩名我校學生,某學院男生郭某和某學院男生羅某,二人在充實的證據面前承認了自己的行為,但辯稱是發現同學遺忘物品,自己拿回后要交還失主。
郭某、羅某在拾到他人物品后,并未主動聯系失主,也未通過學校相關部門尋找失主,而是在學校保衛處掌握充分的證據材料后,迫于壓力才承認的實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0條規定,撿拾他人物品拒不歸還,情節嚴重的屬于非法侵占,應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保衛處提醒,近期是盜竊案件的高發期,請各位師生員工提高警惕,保管好個人的財務。保衛處對于校外人員流竄到我校作案的行為一經發現將直接交送公安機關嚴懲。同時請各單位負責老師加大對本單位所屬人員的教育和監管,提高所屬人員的法律意識,告誡其不要貪小便宜,避免觸犯法律。
1、1月17日,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學生張某(女)報案稱,1月16日下午2點至4點在信息教學樓1002教室考完試后將筆記本電腦(蘋果電腦,MacBook Air,13寸,銀白色,價值10000余元)及一個硬盤,遺忘在教室里,再返回教室時發現物品已不見。

2、1月20日7時許,管理與經濟學院學生程某(女)報案稱,1月19日19時許在圖書館上自習,22:50從圖書館離開,23點左右發現手機(iphone4s,白色,價值4500元)落在圖書館,再回去找,發現不見了。

根據以上兩名同學的報案情況,保衛處迅速開展工作,調取了事發地點的監控錄像,獲取了清晰的視頻證據,很快鎖定了兩名我校學生,某學院男生郭某和某學院男生羅某,二人在充實的證據面前承認了自己的行為,但辯稱是發現同學遺忘物品,自己拿回后要交還失主。
郭某、羅某在拾到他人物品后,并未主動聯系失主,也未通過學校相關部門尋找失主,而是在學校保衛處掌握充分的證據材料后,迫于壓力才承認的實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0條規定,撿拾他人物品拒不歸還,情節嚴重的屬于非法侵占,應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保衛處提醒,近期是盜竊案件的高發期,請各位師生員工提高警惕,保管好個人的財務。保衛處對于校外人員流竄到我校作案的行為一經發現將直接交送公安機關嚴懲。同時請各單位負責老師加大對本單位所屬人員的教育和監管,提高所屬人員的法律意識,告誡其不要貪小便宜,避免觸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