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屆畢業生因出國留學將戶口暫存學校的相關說明
根據北京市戶籍管理的相關規定,北京理工大學保衛處戶籍室、就業工作辦公室與學校屬地派出所,就畢業生出國留學戶口暫存學校的問題進行溝通協商,現將畢業生準備出國留學符合戶口暫存學校的具體條件及相關說明如下:
一、畢業生出國留學首先符合學校相關要求并獲得畢業證、學位證。
二、申請辦理畢業生出國留學戶口暫時存放學校的時間截止到2014年6月20日,逾期不再辦理,學校將嚴格按照北京市戶籍管理規定進行畢業生派遣工作。
三、準備出國留學的畢業生在2014年6月20日前仍未獲得國外大學錄取通知書,若本人需要將戶口暫存于學校等待錄取通知書,請在學校截點時間內向學院負責就業的老師提出申請,詳細閱讀“關于畢業生準備出國留學申請戶口暫時存放學校的相關事宜說明”并簽署“承諾書”及“家長知情書”(需本人和家長雙方簽字確認)、加蓋學院公章,由學院負責就業的老師統一按照學校截止時間前將畢業生簽署的“承諾書”及“家長知情書”提交給保衛處戶籍室進行存檔備案。
四、學校為提交申請畢業生出國留學戶口暫時存放的時間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屆時如果準備出國留學的畢業生仍未獲得國外大學的錄取通知書,學校將嚴格按照北京市戶籍管理規定將該畢業生戶口自動遷往原籍,不再進行存放。
五、畢業生在戶口暫存學校期間內如獲得國外大學的錄取通知書,請嚴格按照學校戶口暫存截止時間點,及時到保衛處戶籍室辦理相關落戶工作,可以選擇將戶口轉入到留學服務中心(也可以選擇將戶籍遷往原籍);若畢業生延誤了落(遷)戶時間,學校將按照北京市戶籍管理規定將該畢業生戶口自動遷往原籍,不再進行存放。
為了我校畢業生派遣工作高效、有序、系統化的進行,請各位老師、同學們認真細致地了解學校畢業生派遣的相關工作流程、細則,同時,也請大家根據畢業生派遣相關工作的要求、時間截點等按時完成各項工作。在此,也衷心地希望畢業生們圓滿辦理好相關的離校手續,在新的人生道路上,有新的開始,新的起點,祝愿畢業生們揚帆遠航、一路順風、前程似錦。
保衛處戶籍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