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北京理工大學人事代理人員進行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人發(fā)〔2007〕74號
各學院、部、處級單位:
為貫徹《關于深化高等學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人發(fā)[2000]59號),進一步深化人事代理制度改革,完善崗位聘用制度,建立符合我校特點的學校自主用人、人員自主擇業(yè)、固定和流動結合的人事管理體制,學校制定了《北京理工大學關于實行人事代理制度人員的管理辦法》(校辦字[2005]101號),并從04年開始陸續(xù)對新進校人員實行人事代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guī)范人事代理人員的聘期管理,學校決定結合今年的年度考核對部分人事代理人員進行聘期中期考核,此次中期考核的結果將作為聘期結束時續(xù)聘的依據(jù)之一。
現(xiàn)將人事代理人員中期考核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的原則和考核主要內容
1. 考核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重點考核師德和工作態(tài)度、工作能力、工作業(yè)績和發(fā)展?jié)摿Γ约巴瓿善赣煤贤瑫袓徫宦氊熐闆r。
2. 考核主要內容
在對人事代理人員進行全面考核的基礎上,重點考核聘期內按合同規(guī)定全面履行崗位職責和任務完成情況。對于教學?蒲懈諼壞娜聳麓砣嗽保己慫械5慕萄А⒖蒲泄ぷ魍猓褂洳斡胙Э平ㄉ琛⑹笛槭醫(yī)ㄉ琛⒏骼嘟萄導筒渭癰髦稚緇嶧疃那榭瞿扇肟己朔段А?
二、考核對象
1.2006年7月31日前入校的人事代理人員。
2.簽訂人事代理合同的保資人員不參加此次中期考核。
三、考核工作的基本要求
1.考核工作的組織機構
(1)各學院成立由負責人事工作的黨政領導任組長的人事代理人員中期考核小組,負責本單位人事代理人員的聘期考核工作。各學院的考核工作小組人員除學院領導外,還應包括學院教授委員會成員和教代會成員。
(2)機關黨委、直屬單位黨委、后勤集團黨委、產(chǎn)業(yè)黨總支負責分別成立人事代理人員中期考核小組,負責學院以外各處級單位人事代理人員的中期考核工作。
2.各相關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本次對人事代理人員進行的中期考核工作,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嚴格把關, 以人事代理人員與學校簽訂的《北京理工大學實行人事代理制人員聘用合同書》中所規(guī)定的崗位職責或工作目標為考核依據(jù),對受聘人員全面履行?諼恢霸鵯榭黿兇酆峽己恕?
3.各考核小組應在考核評價表(附表1)中對被考核人員給出綜合分值和考核結果的等級,并做出綜合評價意見。據(jù)此對本考核小組中的人事代理人員進行排序。
4.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考核工作時間安排,按時上交相關考核材料。
四. 考核程序
1.個人總結:人事代理人員對照合同書中的崗位職責或工作目標,對入職以來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并填寫人事代理人員中期工作考核表(附表2,分為管理人員、教學科研崗位人員和實驗人員三類)。
2.基層單位述職:學院的人事代理人員在本人所在系、所、教研室進行基層單位述職;機關、直屬、后勤、產(chǎn)業(yè)的人事代理人員在所在處級單位進行基層述職。相關基層單位領導應對人事代理人員中期工作考核表中所填內容的真實性做出評價意見。人事代理人員個人所填報的中期工作考核表應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
3.考核小組考評:各人事代理人員中期考核組組織人事代理人員進行集中述職和集中評議,以保證考核的公開和公平,并根據(jù)其履行崗位職責情況進行考核評議,以考核小組名義寫出考核意見,并填寫人事代理人員?釁誑己似蘭郾恚ǜ獎?2)。考核小組要在考核結果中明確按優(yōu)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級給出考核結果,在綜合評價意見中要肯定成績,指出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中期考核結束后,應將中期考核結果通知人事代理人員本人。
4、各考核小組將人事代理人員填寫的中期工作考核表和考核小組填寫的中期考核評價表交人事處。
五、中期考核工作的時間安排
與學校的年度考核工作同步進行。
本通知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