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選派2009年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的通知
人函[2009]72號
各學院:
按照2009年國家留學基金委的資助出國留學計劃,7月份開始申請國家留學基金與選派學校配套資助項目,請各學院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的選派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工作,結合985二期基地和平臺建設及211重點學科建設的需要,按照通知要求選派具有發展潛力的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
一.選派重點
優先支持創新團隊建設。優先支持能源、資源、環境、農業、制造、信息等關鍵領域,生命、空間、海洋、納米及新材料等戰略領域,人文及應用社會科學等。
二.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1.高級研究學者:留學期限為3-6個月
2.訪問學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3.聯合培養博士生:留學期限為6-12個月
4.對于校內緊缺學科的青年骨干教師,因工作需要可申請出國攻讀博士學位,留學期限36-48個月;資助名額學校將從嚴控制。
三.申請人應具備的條件
申請人應符合《2009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規定的申請條件。申請人應是青年骨干教師,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歲。申請人需自行聯系外方接收單位,且在申請時已獲國外大學或科研機構的邀請函。
四.申請方式
申請人需填寫附件中表格并附以下材料:工作簡歷、身份證復印件,職稱證書、最高學歷、學位證書、獲獎證書復印件各一份,創新團隊成員需提供團隊帶頭人推薦書。上述材料均用A4紙打印或復印,經學院審核后于6月29日前報到人事處師資科,同時請將附件1和附件3的電子表格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由于國家留學基金委目前未開通網上申請,請申請人務必保留填寫的表格電子版,便于正式申請時使用。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分配的名額,現將申請指標分配如下(創新團隊成員不占用單位指標):
宇航學院1人;機電學院2人;機車學院:4人;光電學院1人;信息學院:2人;自動化學院2人;計算機學院1人;軟件學院1人; 材料學院:1人;化工學院:1人;生命學院:1人;理學院:3人;管理學院:1人;人文學院:1人; 外語學院:1人;設計學院:1人;法學院:1人。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學公派出國人員推薦表
附件2、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
附件3、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申報名單一覽表(需排序)
詳情可參看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http://www.csc.edu.cn。
人 事 處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