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核對本單位2009年度績效津貼發放情況的通知
各學院:
根據學校績效津貼改革文件規定,自2009年起,學校對各單位實行績效津貼總額打包,各單位制定績效津貼發放辦法,在學校核定的額度內自主分配。
為了準確地掌握各學院績效津貼發放情況,便于年底考核績效的發放,請各學院做好以下相關工作。
一、整理上報1—11月份績效津貼發放情況
各單位整理1—11月份績效津貼發放情況,并填寫績效津貼發放情況匯總表(附表1),簽章后于11月20日之前送交人事處勞動工資科,同時將匯總表電子版發至[email protected]郵箱。人事處會分批次與各學院進行績效津貼發放情況核對。
由于2009年學校首次實行績效津貼改革且適逢部分學院機構改革,請各學院務必按照本單位的績效津貼發放辦法,認真計算核對績效津貼發放情況,工作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1. 因機構改革引起的教職工變化情況;
2. 績效津貼調整滯后引起的補發、扣發情況;
3. 部分新入校人員的績效津貼補發情況;
4. 出國人員的績效津貼扣發情況;
5. 回國人員的績效津貼補發情況;
6. 因人員調入調出、內部調動、退休引起的績效津貼變化情況;
7. 本單位績效津貼發放情況中應不含本學院院士、聘期結束后的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國家級教學名師、院長(部分學院主持工作副院長)、黨委書記的績效津貼。請各單位將此類人員名單同時送交人事處勞動工資科(附表2)。
二、核算本學院年度績效津貼總額
由于內部調動、新入校人員、人員調出、人員退休、因私因公出國(回國)事項引起2009年度績效津貼總額變動的,請各單位自行初步核算后到人事處人事教育科核準2009年最終績效津貼總額。
特此通知。
人 事 處
2009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