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關于“北京理工大學優秀青年教師資助計劃”選拔、考核和擇優二次資助的通知
人函〔2009〕103號
為加強我校青年學術骨干隊伍建設,培養造就一批拔尖創新人才,提高我校青年教師的學術水平、教學科研能力和創新能力,創造條件促進青年骨干教師成長,學校從2005年開始設立了“北京理工大學優秀青年教師資助計劃”(以下簡稱“資助計劃”),至今共選拔資助了100名優秀青年教師。
現按照學校工作安排啟動2009年度“資助計劃”的申報與評審工作,同時對2008年度入選者進行中期考核,對2007年入選者進行結題考核并擇優二次資助。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優秀青年教師資助計劃”的選拔
(一)申報條件
申請“資助計劃”者須具備下列各條件:
1. 根據學校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的發展建設需要,重點支持基礎學科、優先發展學科和新興交叉學科的優秀青年教師,特別是從事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的優秀青年教師;
2. 本人具有較大的發展潛力,擬開展的研究工作有創新性構想,并有充分的時間和精力從事本計劃支持的研究工作;
3. 在本學科領域中具有一定的學術水平,能夠跟蹤本學科發展前沿,具有學術發展潛力,科學研究方面富有創新精神;
4. 具有博士學位,2007年1月1日及以后入校,在各學院從事教學科研工作,重點支持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青年教師;
5.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嚴謹求實的學風,強烈的事業心和與人合作的團隊精神;
6. 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和校引進人才計劃者不納入本計劃。
(二)申報與評審
2009年擬資助20名左右優秀青年教師入選“資助計劃”。青年教師要以研究課題的形式提出申請,并明確預期取得的標志性成果。鼓勵在資助期間出國進修交流、發表高水平論文。
請各學院將學校文件的精神傳達給每一位近三年入校的青年教師。申報中采取青年教師個人申報,基層教學科研單位(研究所、教研室和系)推薦,學院初審確定推薦順序后上報。各學院根據核定的申報名額、本通知所列的入選條件和本學院實際情況進行遴選、推薦并提交《北京理工大學優秀青年教師資助計劃申報書》。學院評審專家組應對申請人的學術水平、科研能力進行評審,提出審核與推薦意見,確保學校有限的資金能夠資助最有發展潛力的優秀青年教師,并能夠通過資助使青年教師形成到校外申報項目的基礎和促使其形成較為穩定的學術研究方向。
各學院推薦申報名額:宇航學院4人,機電學院4人,機車學院3人,光電學院3人,信息學院4人,自動化學院2人,計算機學院2人,軟件學院1人,材料學院3人,化工學院2人,生命學院2人,理學院5人,管理學院2人,人文學院2人,法學院1人,外國語學院1人,設計學院1人。
為了優化學緣結構、鼓勵學院吸引海外優秀畢業生(含博士后)和其他有海外經歷的青年學者,鼓勵青年教師的國際化培養,對于直接從海外接收以及近三年有半年及以上海外經歷的教師,可不占學院指標。
學院需對全體推薦人員進行統一綜合排序。
學校審核各學院申報人員,組織校內專家評審組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評審排序在本組前70%(如有小數,向上取整)的申請人材料送校外同行專家評審,最后按照校內評審組和校外同行專家評價意見的權重5:5提出建議支持方案。學校對建議支持方案進行審批,審批后的方案在全校公示,如無異議,正式公布支持名單,由學校進行資助并頒發證書。
(三)支持與考核
2009年“北京理工大學優秀青年教師資助計劃”資助總額100萬,期限為2年,資助金額為自然科學類最高為10萬元,經濟、管理和哲學社會科學等類最高為5萬元。資助經費主要用于資助期內的研究工作、國際學術交流以及短期出國進修。
入選“資助計劃”的教師,在受資助期間除接受本學院的年度考核外還須接受“資助計劃”實施情況的考核。1年后需向人事處提交中期考核報告,2年項目完成后提交總結報告。
(四)時間安排
12月1日~12月7日 個人申報,學院推薦
12月8日~12月10日 人事處審核、校內評審組評審
12月11日~12月25日 校外同行專家評審
12月下旬 公示
2010年1月上旬 確定正式入選名單
請各學院于12月7日前將申報材料一式五份(一份原件,四份復印件)及申請人清單交人事處師資培養科,同時通知申報人準備多媒體幻燈片并作好答辯準備,具體的答辯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2008年度“優秀青年教師資助計劃”及“擇優二次資助”的中期考核
為了進一步做好“資助計劃”有關工作,現對2008年度入選“資助計劃”及“擇優二次資助”者進行中期考核工作。各學院和有關人員應高度重視“資助計劃”中期考核工作,積極組織實施,按照考核工作時間安排,按時上交相關考核材料,確保計劃的順利進行。
入選我校2008年度“資助計劃”及“擇優二次資助”的青年教師需向學院提交《北京理工大學優秀青年教師資助計劃執行報告及擇優二次資助申報書》(以下簡稱《計劃執行報告》),內容包括相關研究的總體進展情況,已具有的階段性成果,經費的具體使用情況,以及遇到的問題等。年度執行報告內容應詳實準確,已具有的成果應附相應的證明材料和論文全文,經費使用情況應附項目支出明細情況(請從學校財務管理平臺中打印),同時擬定下一階段經費使用計劃。
各學院組織3-5名專家組成考核組從研究成果和研究進度,以及經費使用的合理性等幾個方面做綜合評價,并對下一階段的研究提出改進建議和下年度的資助建議等,評議意見及《計劃執行報告》于2009年12月7日前交人事處。
三、2007年度“資助計劃”的結題考核與擇優二次資助
為了進一步做好“資助計劃”有關工作,現對2007年度入選“資助計劃”及“擇優二次資助”者進行結題考核工作。請入選教師向學院提交《計劃執行報告》,已具有的成果應附相應的證明材料和論文全文,經費使用情況應附項目支出明細情況(請從學校財務管理平臺中打印)。
各學院組織考核組進行評議,于12月7日前將評議意見和《計劃執行報告》交人事處,人事處將組織結題考核工作。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拔尖創新人才的培養,對于受資助者取得了突出的成果,具有很大的發展潛力,學校將按10%~20%的比例擇優二次資助,資助總額50萬左右,期限為2年,自然科學類最高不超過20萬,經濟、管理和哲學社會科學等類最高為10萬元。對于“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計劃”的入選者不再進行二次資助。對于擇優二次資助結題者,本項目不再進行進一步資助。
對于研究成果突出并具有很大發展潛力的青年教師,可提出申請擇優二次資助,向學院提交《計劃執行報告》(請詳細填寫第七項“擇優資助申請”)和有關證明材料,各學院組織考核組進行評議,于12月7日前將推薦結果和推薦人選材料交人事處。人事處將組織校內外專家進行評審,評審程序參照初次資助評審程序執行。
四、其他說明
各申請人請在提交紙件材料的同時將電子版材料發送到[email protected]。
請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做好保密處理。
入選者如入選當年度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或校引進人才計劃,將按相應標準配套支持經費,補齊差額部分。
如需咨詢,請與人事處師資培養科(電話:68912338)或各學院人事干事聯系。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