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報送2017年教職工因公臨時出國(境)計劃的通知
各學院、部處及二級單位:
一一根據中共中央及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因公臨時出國(境)團組的計劃管理要求,結合學校開展國際交流活動實際需要,現就2017年因公臨時出國(境)計劃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總體要求
一一全面貫徹落實《關于加強和改進教學科研人員因公臨時出國管理工作指導意見》(廳字[2016]17號)、《關于進一步規范省部級以下國家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的意見》(中辦發〔2013〕16號)、工業和信息化部《因公出國審批和管理規定》(工信部外[2013]342號)等文件精神,落實學校“十三五”規劃和綜合改革確定的國際化任務,推進學校“雙一流”建設,拓展學科、教師跨境合作,提升學校國際影響力和國際競爭力。
2、因公臨時出國(境)管理要求
一一各二級單位制定2017年因公臨時出國(境)計劃時,應區分教學科研人員出國(境)開展學術交流合作與一般性的行政出訪。
一一教學科研人員是指直接從事教學和科學研究任務的我校工作人員。學術交流合作主要包括: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科學研究、學術訪問、出席重要國際學術會議及執行國際學術組織履職任務等。 教學科研人員出國(境)開展學術交流合作,其出國批次數、團組人數、在外停留天數根據實際需要安排。
一一學術交流合作以外的一般性行政出訪按現行國家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管理政策執行。出訪一國不超過5天、兩國不超過8天、三國不超過10天(離、抵我國國境計入在外停留時間),每次出訪不得超過3個國家或地區;出訪團組人數控制在6人以內。
二、報送內容
1、2017年教職工出國(境)執行一般性行政出訪或使用行政經費團組情況。
2、各二級單位出國(境)執行學術交流合作的團組數和人次數。
三、時間安排
一一請各二級單位將2017年因公臨時出國團組計劃(紙質版)經主要負責人審核簽署后,加蓋本單位公章,于2016年11月20日前報國際交流合作處(2號樓137房間,聯系人:王鐸。68914313),并發送電子版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文件名格式“XXX學院(部、處)-2017出國計劃”)。
一一逾期未申報的單位,視為沒有2017年因公臨時出國(境)計劃。
一一特此通知。
國際交流合作處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