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需堅持系統觀念
發布日期: 2021-10-25 供稿:學習時報
編輯:吳楠 審核:劉曉俏 閱讀次數:原文標題:落實這一機制需堅持系統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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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作為科技創新特別是原創性科技創新的重要策源地,肩負著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支撐構建新發展格局和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光榮使命,需堅持正確的科技成果評價導向,以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為切入點和突破口,堅持系統觀念,將質量、績效、貢獻等核心理念融入高校知識價值創造、保護和運用的全過程,通過激發科研人員積極性,推動產出高質量成果、營造良好創新生態,切實促進高校科技成果轉化高質量發展,為科技自立自強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撐。
推動高校科技成果高質量創造。“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創造高質量的成果是實現科技成果轉化的基本前提。近年來,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等法律法規的修訂和相關配套改革措施的出臺,我國高校推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渠道更加順暢,轉化效率和效益明顯提升。與此同時,高校發揮引領支撐作用的重大科技成果產出距離社會期望還有差距,科技創新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亟待深化。作為高校,一是強化理念創新。加強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準確把握科技成果的“五大價值”和分類評價等基本原則,堅決破除“四唯”等思想桎梏,大力弘揚以質量、績效、貢獻為核心評價導向的創新文化。二是強化需求導向。充分發揮社會、市場和用戶在科研項目出題選題方面的重要作用,以應用場景和真實需求驅動科技創新,從源頭上防止高校科技創新體系“脫節”。當前,我國正加快改革重大科技項目立項和組織管理方式,高校應積極出臺針對性政策,進一步鼓勵和引導師生瞄準“卡脖子”技術難題,勇當“揭榜掛帥”的急先鋒,努力產出高水平科技成果。三是強化保障措施。堅持破立結合,重在以立促破,及時出臺相關政策制度,確保改革落地見效。可結合自身的科研優勢和特色,通過設立面向重大任務的成果轉化類職稱等新序列,杜絕評價指標單一化等現象,引導廣大科技工作者實現分類卓越、享受政策紅利,形成求真務實的創新氛圍。
強化高校科技成果高水平保護。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當前,高校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與高質量發展需求仍不能完全適配。《意見》提出要建立健全重大項目知識產權管理流程等具體措施,對高校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具有重要指導意義。一是加快重塑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應敢于正視差距與不足,勇于自我革命,對標對表,摒棄科研與轉化脫節的傳統管理模式,推動科技成果價值從創新源頭及早發現、及早保護,實現知識產權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二是進一步樹牢總體國家安全觀。加大資金和人力投入,推動專利導航、預警、布局及申請前評估等制度在高校落地實施,逐步建立完善專利放棄維持前的安全審核機制,真正發揮好專利等對關鍵核心技術的保護作用,保障國家科技安全和產業鏈供應鏈自主可控。三是改革知識產權評價機制。加快制定以質量和效益為核心的評價機制,堅決杜絕簡單以申請或授權數量為指標的做法,加快取締各類不合理的數量導向獎勵政策,進一步強化實施轉化后的激勵措施,培育高價值專利,實現高質量發展。
促進高校科技成果高效率轉化。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最終目的是推動價值實現。一是創新高校科技成果管理體系。加快實施職務科技成果披露制度,重點加強對財政性資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的持續跟蹤,強化事后評價。對于一定時期內未轉化的成果,可結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與時俱進地大膽探索,通過開放許可等方式倒逼成果轉移轉化。二是破解成果轉化中的突出問題。將分類評價、多維度評價等理念融入技術類國有資產的監管體系,破解長期制約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國有資產監管難題。根據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固有的高風險特征,可在高校先行先試,推動建立有別于傳統國有資產的管理制度,對技術類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實施按年度、分類型、分階段的整體考核。對于高校技術入股形成的股權,探索由傳統校辦產業以外的新型持股平臺進行分類管理和運營。三是完善技術轉移服務體系。高水平大學應創新完善相關機制,設立與自身發展需求相匹配的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并培養專業團隊,全面提升包括科技成果評價在內的全過程專業化服務能力。如北京理工大學通過率先建設“事業化管理+市場化運營”的新型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開展專業化服務和組織策劃,孵化出理工導航、柔性防爆等一批重大成果轉化項目,取得了顯著成效。四是進一步強化金融賦能科技創新。以更加開放的理念創新合作機制,吸引社會資本提前介入高校研發鏈條,通過發起設立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等方式,跨越科技成果轉化中的“死亡谷”,完善科技成果轉化的協調激勵機制,不斷探索創新模式,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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