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北理工楊東平教授:建立教育公共政策的糾錯機制
發布日期:2009-12-14 閱讀次數:
原文鏈接:http://news.qq.com/a/20090905/000441.htm
來源:《新京報》2009年9月05日 摘編:新聞中心 國慶
不久前,高考錄取被媒體揭露的浙江“三模三電”加分事件、重慶民族生作假事件等,引起公眾對改革高考加分政策、保送生政策等的熱議。然而,所有這些意見、討論往往止于“新聞事件”,熱鬧過后,復歸平靜,現狀依然。這不僅令人悲哀,也很可怕。
不可否認,大多數高考加分政策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必須根據不斷變化的情況,對政策實施的效果加以監測和評估,做出調整、完善乃至終結的改變。一個系統如果喪失了自我療傷、自我糾錯的機制,一旦形成,便只能永遠帶病運行下去,其后果必然導致大面積的變質異化,徹底破壞高考制度的公平性和公信力。
對一項公共政策的評估,首先需要的是信息基礎,是事實判斷,即究竟出了什么問題,是微不足道的個別情況、偶然現象,還是具有整體性的嚴重問題。就這次被披露的部分事實,有些情況已經到了相當驚人的程度。例如,教育部規定的高考加分項目約14項,而各地已出臺的各種優惠政策累計達192項之多(7月8日《中國教育報》)。今年重慶市19.6萬考生中,獲得各種加分者7萬人,比例高達35.7%(7月14日《新京報》)。又有人分析2008年北京市文史類考生的成績,在600分以上的599名考生中,得到加分照顧的214人,比例同樣高達35.7%(7月3日《中國青年報》)。
政策評估的信息還應當深入得多。比如,我想知道獲得民族生加分的考生來自大中城市和重點學校的比例,因為真正應當照顧的是那些缺乏教育資源、生活在農村和山區的少數民族學生。還有,我想知道保送生進入大學后的學習情況,被保送到重點大學的究竟是優等生、次優生、還是中等生,或者基本是差生?因為我聽到不止一所高校反映,每學期末“掛課”的學生,不用問,基本是保送生!但愿這只是個別現象,但是需要用宏觀的數字說話。
我還想知道因獲得科技創新獎而加分的學生家長信息,因為獲知某些動輒以納米技術、基因工程獲獎的高中生,其成果竟然與家長的研究領域“高度重合”。還有一項重要評估,即獲得加分學生的社會階層背景。當然不是說優勢階層的子弟不能享受加分,但是如果能享用這一政策的基本是“非富即貴”的子弟,那么加分政策的公平性、公正性是否應當受到質疑,有關政策是否應當適時地加以調整、改變?
真正重要的,是政策制定和修改的正當程序。筆者建議,依照中共中央關于科學民主決策的要求,制定“教育行政決策規范”,規定重大教育決策要進行合法性論證,實行聽證制度,履行論證、咨詢、民主討論、聽證等程序,建立健全決策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制度,實行質詢制和問責制。但這還沒有解決一個“主體”是誰的問題,即誰來論證、誰在決策。要改變“內部人”決策,而且其行為主要是“對上負責”的狀況,必須建立公眾參與、社會共同治理的新的教育治理方式。
建立由社會各界人士參與的教育審議會制度,是公眾參與教育治理最主要的形式。應當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逐步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教育審議會制度。法國教育部有“國民教育高級審議會”、“全國高等教育和科學研究審議會”等十余個職能不同的教育審議機構。美國聯邦政府設立了“各級政府間教育審議會”、“聯邦職業教育審議會”、“聯邦成人教育審議會”等多種審議機構,各州還設有州的教育審議機構。日本文部省先后設置了20余個中央教育審議機構,對戰后日本教育改革和發展起了重要作用。由此改變教育部門的內部決策,提高教育決策的科學性、參與性和公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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