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園地】高校科研評價應與自身使命相適應
發(fā)布日期:2015-07-28 供稿:人民日報 王小梅 編輯:新聞中心 辛嘉洋 閱讀次數:
【編者按】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深化教育改革作出戰(zhàn)略部署,指明了我國高等教育未來改革與發(fā)展的方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黨委宣傳部特在【學習園地】中開設“他山之石”欄目,搜集兄弟高校深化改革中探索、做法與經驗,以供我校在推進全面深化改革中思考和借鑒。此次推薦刊載于《
——黨委宣傳部
原標題:“頂天” “立地” “育人”
高校科研評價應與自身使命相適應(熱點辨析)
2015年3月底,英國現代生物出版集團(BioMed Central)宣布撤回43篇論文,撤回的理由是“同行評審過程受到不正當影響以及存在問題”,導致相關文章的學術真實性無法得到保證。這43篇論文中有41篇的作者為中國人,涉及38所高校等機構。一石激起千層浪。這一事件再次引發(fā)人們對我國高校科研評價體系的反思,進而追問高校科研的價值以及如何科學評價高校教師。當前,科研評價改革是國內高校科研領域人們最關心的問題之一。唯科研輕教學的評價傾向、論文數量“一刀切”的評價方法、評價主體單一固化等問題廣受詬病。由科研評價體系所引發(fā)的學術不端、學風不正,最終會影響整個國家人才培養(yǎng)質量和科技競爭力,必須引起高度重視。那么,應如何看待并改進高校科研評價體系?
目前,我國高校普遍建立了科研評價體系,這對增強教師科研意識、促進科研工作、提高教師科研能力起到了積極作用。但由于大部分高校把發(fā)表論文、申報課題的數量與層級作為主要考核指標,采取簡單劃一的量化考核方式,同時把這些“剛性”要求與教師的職稱晉升、收入分配等緊密聯系起來,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高校管理部門忙著跑項目、拉經費和教師忙著報課題、發(fā)論文的現象,進而導致很多高校出現科研至上、輕視教書育人的問題。其實,科研成果的價值雖然可以依據在一定層次的期刊上發(fā)表論文來評價,但這只是科研評價的一種方式,而且主要適用于基礎性、理論性研究,并不適用于所有科研領域。至于量化考核,雖然可以避免人為主觀因素的影響,使評價結果相對客觀,但若把這一方式固化并泛化到所有研究領域,那就背離了科研規(guī)律,沒有抓住科研作為精神產品生產所具有的特殊性。
對于高校科研評價來說,更應認識到大學本身的特殊性。大學作為國家創(chuàng)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服務區(qū)域經濟社會發(fā)展的主力軍、高層次人才培養(yǎng)的主陣地,其科研工作與其他研究機構相比,具有自身的獨特性和復雜性。在實施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中,大學承擔著基礎研究與前沿技術研究的重要任務,并通過基礎研究產生新認識、創(chuàng)造新理論、傳播新知識,發(fā)揮著“頂天”的作用。同時,大學的科研活動緊密圍繞經濟社會發(fā)展需求,通過應用研究與開發(fā)服務經濟社會發(fā)展和民生需求,還承載著“立地”的責任。更為重要的是,大學作為高等教育機構,所開展的科學研究應與培養(yǎng)人才這個第一使命相結合。即便是研究型大學,其根本屬性仍然是高等教育機構,核心任務仍然是“育人”。科研與育人相結合,是大學科研活動的特點和優(yōu)勢。
高校科研所承載的“頂天”“立地”“育人”使命與任務,必然要求高校科研評價體系與之相適應,建立分類評價標準和開放評價方法,根據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科研的特點,確定不同的評價目標、內容和標準,分類指導、分類考評。為此,無論教育主管部門還是高校本身,都應站在實施科教興國、人才強國和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的高度,完善科研評價體系,科學合理使用評價結果。比如,讓主要從事基礎研究的科研人員潛心研究、長期積累,催生重大原創(chuàng)性成果;讓主要從事應用研究與開發(fā)的科研人員把論文“寫在祖國大地上”,以創(chuàng)新性成果解決經濟社會發(fā)展中的問題。同時,應促使高校教師把科研成果轉化為教學內容,把教書育人融入科研工作,從而提高教學水平和育人質量。從這個意義上說,高校科研評價體系應是多種樂器合奏的交響樂,而不應是課題論文的獨奏曲。
(作者為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副秘書長、《中國高教研究》主編)
(資料來源:《人民日報》2015年07月21日 1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