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園地】科研人員務必珍惜學術共同體的規則
發布日期:2015-08-27 供稿:文匯報 顧駿 編輯:新聞中心 辛嘉洋 閱讀次數:
【編者按】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深化教育改革作出戰略部署,指明了我國高等教育未來改革與發展的方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黨委宣傳部特在【學習園地】中開設“他山之石”欄目,搜集兄弟高校深化改革中探索、做法與經驗,以供我校在推進全面深化改革中思考和借鑒。此次推薦刊載于《 的《科研人員務必珍惜學術共同體的規則》一文。
——黨委宣傳部
核心觀點
論文造假性質嚴重,必須杜絕,但對中國學術界來說,更需警惕的還是,身在學術圈,卻對學術研究沒興趣或沒能力的人員不在少數,近年來頻頻爆出的專家學者將科研經費挪作非正常用途,其實也與學術研究興趣不足有關。這個根本的定力和動力問題不解決,中國學術要站上世界前沿,有點懸
最近,德國施普林格出版集團發表聲明,宣布撤回在同行評議環節造假的64篇論文。從被撤回論文的目錄可以發現,其中大部分論文作者來自中國的研究人員。
施普林格集團高層表示,這次撤回的論文數量不到該集團去年收到的中國論文總數的0.05%,并真誠地指出,“這些遭撤回的論文并不能代表中國研究人員所發表論文的整體水平,他們發表的許多論文在各自領域都具有非常大的學術突破性”,而且這也不是中國獨有的問題。盡管如此,聯系到數月前,該集團下屬英國BMC出版社也出于同樣原因撤回43篇論文,且也以中國作者為主,作為同胞,我們不得不為此羞愧。
論文作假問題根本上還是出在個人身上
在國際上,許多出版社允許作者在遞交與論文相關材料時,向編輯推薦同行評議的人選,通過了解該專業情況的學者專家的看法,期刊可以保證論文質量。一些作者提供的專家名字是真的,電子郵件地址卻是假的,編輯發往這些郵箱的審稿邀請,就被截留了,冒名頂替專家可以提供肯定性評審意見,幫助論文獲得期刊采用,從而得以發表。在論文審核環節造假不但會明顯降低刊物學術水平,更敗壞研究領域的價值觀,瓦解了期刊與作者之間的尊重和信任。
對于論文作假,有人歸之于個人問題,比如投機取巧、缺乏誠信。有人歸之于現行學術激勵機制,沒有在專業期刊發表論文,研究者拿不到職稱,無法承擔重大項目,無奈之下,只能投機取巧。還有人歸之于第三方服務機構為提高營業額,提供過度且違規服務,典型的唯利是圖,陷人于不義。甚至還有歸之于由論文作者自薦同行評議人選的方法本身漏洞太大,讓論文作者“經不起誘惑”,如此等等。
所有這些說法都不是沒有道理的,但都沒有真正說到點子上。激勵機制對研究者一視同仁,為什么只在少數人身上誘發作假?第三方機構不擇手段固然是問題,但有需求才會有市場,沒有試圖造假的作者,何來幫助造假的機構?至于自薦同行評議的做法,實行了那么多年,何以這個環節造假中國作者占了大頭?學術界理當“真善美”三位一體,允許自薦同行評議人,本來是對作者的信任,怎么能讓偷雞摸狗的事情頻頻發生,讓“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所以,問題根本上還是出在個人身上,只不過不是個人“投機取巧、缺乏誠信”,而是當下一些學術研究人員動力和能力缺乏。
文化人的定力和動力問題不解決有點懸
自古以來,中國人推崇“君子謀道不謀食”,一個正派的、有操守的文化人應致力于掌握天地萬物之道,不能滿腦子柴米油鹽,“安貧樂道”體現了文化人的定力。然而與傳統不同的是,現代社會為了確保學術事業的可持續發展,將文化人轉變為各種職業人,大家在從事文化類職業活動時,可以領取到穩定和可靠的報酬。“君子”只管“謀道”,社會助其“謀食”,在制度框架內,個人興趣同謀生手段的合二為一,推動了文化事業的進步,這是最合理的共贏結果。
但在一些科研人員那里,或者因為“謀道”動力不足,個人無法從執業活動中獲得樂趣,更在意論文能夠帶來的日常生活的好處,而不是學術成就;或者有興趣卻沒能力,寫不出高質量的論文,甚至連論文都寫不像樣,更不用說滿足國際一流刊物的規范要求,走投無路之下,就求助于“第三方機構”,而后者唯利是圖,不擇手段,弄出“同行評議”造假的丑聞。
論文造假性質嚴重,必須杜絕,但對中國學術界來說,更需警惕的還是,身在學術圈,卻對學術研究沒興趣或沒能力的人員不在少數,近年來頻頻爆出的專家學者將科研經費挪作非正常用途,其實也與學術研究興趣不足有關。這個根本的定力和動力問題不解決,中國學術要站上世界前沿,有點懸。
造就新一代不為稻粱謀的“學術君子”
經過數百年的發展,學術研究像田徑賽場上跳高項目,橫桿高了,對個人天賦的要求也高了,沒有強大的興趣作動力,沒有持續的關注力集中,很難保持創造活力,更難有重大研究成果。為此,人類建立了支持和監管制度,以助力學術研究。但由此也帶來制度性供應與專家個人自由的關系問題:沒有制度性供應,學者缺乏穩定的工作環境,研究難出結果;制度性供應特別是監管過嚴,學者自主研究受到阻礙,同樣難出成果。論文審核何以允許自薦同行評議,就為了實現制度性供應同個人自主的合理平衡,而其保障機制是研究人員的自我動力和自我約束。如果由刊物“拉郎配”,指定同行評議人選,實踐上并不難,卻有可能導致不太熟悉情況的專家對論文作出不夠合理的評議,讓科研成果得不到及時的承認。因為自薦同行評議重要,所以施普林格集團對造假作出嚴肅處理,并公之于眾。
隨著中國深入融入國際社會,中國學者在國際學術舞臺上也風頭正勁,值此之際,尤須杜絕弄虛作假,中國學者有志于趕超世界先進水平,令人欽佩,但必須遵守學術共同體認可的規則,否則,不但無益于中國學術發展,還會干擾人類文化事業進步。為此,不但需要在學術發表上破除“唯論文論”的績效觀,防止刺激過度,還要破除“單位本位觀”,不能為了維護機構面子而對造假行為眼開眼閉。在更深層次上,要在全社會,尤其是青少年中,努力營造研究興趣,造就新一代不為稻粱謀的“學術君子”,再配合以科學合理的學術研究體制和機制,如此,中國學術繁榮可期,而丑聞則不復現矣。
(顧駿 作者為上海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資料來源:《文匯報》 2015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