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學入選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單位
發布日期:2020-11-02 供稿:技術轉移中心 編輯:柳艷云 審核:陳柏強 閱讀次數:
經2020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2020年5月,科技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知識產權局、中科院等九部門聯合印發《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經有關部門及地方推薦,九部門共同確定了賦權試點單位。日前,科技部正式印發了40家賦權試點單位名單,北京理工大學位列其中。
北京理工大學高度重視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將制度創新作為促進成果轉化的重要手段,在轉化實施方式、組織模式等方面進行系列創新,積極打造科技成果轉化的“北理工模式”,積累了豐富經驗,取得明顯成效。學校對于此次賦權試點工作高度重視,根據中央深改委通過的《實施方案》并結合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實際情況,認真編制了賦權工作方案,經工信部推薦和相關部門組織論證,成為入選本次賦權試點工作的40家單位之一。
下一步,學校將細化完善賦權試點方案,進一步明確賦權適用范圍、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決策機制和收益分配方案,強化科技成果轉化全過程管理和服務,切實推進賦權試點工作,更好地促進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支撐“雙一流”建設,并力爭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北理工經驗做法,為全國范圍內的賦權試點工作提供有益參考。
近年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改革舉措。2015年8月,國家修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明確國家設立的高校院所對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決定實施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單位將不低于50%的科技成果轉讓、許可凈收入或作價投資所形成的股權或出資比例獎勵給科研人員。此后,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還先后針對股權、現金獎勵出臺了遞延納稅、減半納稅等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是針對單位對科研人員所實施激勵措施的進一步豐富。通過賦權試點,鼓勵單位結合實際情況,以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的方式,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積極性,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